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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保护开花结果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中国法院网审判信息

时间:2022-10-23   出处:中国法院网  作者:  点击:

知产保护开花结果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中国法院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砥砺前行,构建了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为激励创新、促进开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了非凡的成就,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砥砺前行,为实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法律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了法治环境。为适应知识产权领域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变化,我国统筹推进了各门类的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凸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优良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构建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决心,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打下重要的制度基础。一是深入且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成为知识产权法完善的主线。知识产权专门法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合理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优化举证责任、提高赔偿力度、打击恶意侵权、扩充权利人救济途径等方面。二是知识产权专门法中均新增了诚实信用原则条款,倡导市场主体从事知识产权活动时应诚实守信,对商标抢注、恶意维权等行为予以规制,建立优良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还新增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完善职务发明制度、设立“一标多类”制度等,对商标和专利行政程序进行了完善,逐步构建起一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除了出台解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既有疑难问题的司法解释外,还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举证、惩罚性赔偿、司法管辖等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不仅为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统一审判标准打下了基础,还为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提供了指引,保障了立法目的的实现。四是各地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中的经验,对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问题进行总结,发布了指引性文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指导。同时,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快速发展的新技术领域,我国司法实践也在不断地探索其保护模式,为将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提供极有价值的案例参考。

  司法改革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创造了实践样板。知识产权审判相对于传统民商事案件,存在着专业技术复杂,民事、行政与刑事交叉等诸多问题。为了应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程序的制度改革,完成了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的建立。

  一是我国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与各地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或法庭,并在此基础上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管辖科学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切实解决各地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标准不统一、管辖布局不够完善、当事人诉讼不便等问题。此举既保证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的优势,又能够起到统一裁判尺度以及简化诉讼程序的作用。二是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审合一”模式,将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集中在同一法庭审理,使得案件审理理念和思路相对集中和统一,保证了审理过程与裁判结果的对应性。三是随着人民法院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经验的积累,案件管辖由中级法院集中管辖下放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也充分彰显了司法职能的重新定位。

  维护权益为激励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增强了勇气。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和完善,使我国各级法院更加重视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是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数额明显提高。我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积极地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举证责任制度,通过工商税务部门、第三方商业平台以及侵权人披露信息等数据,依法全面积极地采取各种方式查清侵权人获利的事实;在难以查清侵权获利等事实的情况下,综合考量侵权规模、主观恶意、侵权期间、技术创新程度等因素,酌情合理地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赔偿数额。二是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不仅充分保障权利人利益并对恶意侵权人给予了应有的惩罚,还为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给出了具有指导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判例。三是司法实践中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展示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的决心。

  案例指导为裁判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了引领示范。知识产权审判时刻都在应对来自传统和新兴知识产权领域疑难问题的挑战。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案例指导制度,从各级法院的优秀案例中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公报案例,对多个疑难问题给出了回应并确立了裁判要点,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二是在按照固有认识难以对权利人进行保护时,人民法院突破了固有思维,在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寻得了新的路径,展现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队伍的形象,体现了我国法院加强对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三是除了指导性案例以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坚持发布公报案例,并且每年发布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各地方法院也坚持每年发布典型案例,上述案例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提供了指引,全面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业的专业水准。

  司法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服务保障。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对于改善营商环境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立起司法、仲裁、行政等多渠道协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各个领域中越来越多的创新者开始对侵权行为采取维权措施,不仅保障了创新者的利益,更对侵权者进行了惩罚,有效规范了市场环境。二是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并且新收案件和审结案件数量都不断地提高,司法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我国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三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是提升国内外广大的市场经营者对我国营商环境信赖度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才能不断地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

  总之,面对各种挑战,我国构建了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为激励创新、促进开放起到了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多贡献。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