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日讯 (记者 胡永平)8月31日下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会议上,韩晓武委员提出,我国目前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仅是解决了知识产权案件一审问题,而对于最为需要的二审审判瓶颈还没有解决。他建议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考虑设立具有二审功能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韩晓武委员表示,目前我们在知识产权案件发生较集中地区的几个中心城市建立负责一审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但其实,现在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我们国家最需要的是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他指出,现在知识产权案件发生较集中地区的市和市辖区的法院,一般都设有知识产权审判庭。而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负责审判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后,只是解决了或者说加强了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审,但是并没有解决知识产权案件二审的问题。
韩晓武委员认为,由于没有专门负责二审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导致各地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不统一成为老大难问题,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他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实际需求,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进一步研究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问题。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在北京或其它中心城市设立二审功能的高级法院层次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受理各地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韩晓武委员称,这是系统优化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与机制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