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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鹰:音乐人既要能创作还要懂版权记者媒体

时间:2015-06-01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点击:

李海鹰:著名词曲作家,曾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如电视艺术片《大地情语》的插曲《弯弯的月亮》、电视剧《外来妹》的主题歌《我不想说》、电视剧《一路黄昏》的主题歌《走四方》等。在这些作品中,他集作词、作曲、编曲于一身,曾获得“五个一工程”“文华音乐奖”等百余项奖。如今,他又开始了新的音乐创作之路。


“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李海鹰创作的这首《弯弯的月亮》曾经风靡全国。时至今日,这首歌以优美的曲调、旋律和丰富的内涵仍能打动很多歌迷。


如果用西方管弦乐器来重新演绎这首流行歌曲,将会带来怎样的效果?近期,李海鹰正在为6月6日将在北京中山音乐堂举行的个人作品音乐会做最后的准备。与以往音乐会不同,此次他将同中国爱乐乐团合作,通过小提琴等管弦乐器,对其创作的《走四方》《过河》《我不想说》等多首经典流行歌曲进行重新演绎,希望能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感受。这场音乐会也是李海鹰自2012年开始尝试流行交响乐以来,在北京上演的第一场流行交响乐音乐会。


1954年出生的李海鹰,创作了大量经典流行歌曲,如《弯弯的月亮》《我不想说》《走四方》等等,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这些歌曲几乎是家喻户晓,被誉为国内最出色的当代词曲作家之一。他曾获“文华音乐奖”“五个一工程奖”等音乐创作奖百余项,还多次担任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音乐总监,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开闭幕式音乐总监,并担任罗马尼亚第十届国际金鹿流行音乐节、哈萨克斯坦第十届亚洲之声音乐节以及美国国际天才儿童艺术节评委等。


其实,除出色的创作才华外,李海鹰还非常关心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在一些大型音乐版权论坛或研讨会上,总有他的身影,同法官、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探讨如何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被不少媒体称为“维权斗士”。


5月26日下午,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的一个咖啡吧内,本报记者专访了李海鹰,聆听他的音乐创作与版权保护故事。


创作  写身边人喜欢的歌


为了即将举行的这场音乐会,李海鹰每天做的事情,就是起床后把自己锁在音乐房里,根据交响乐的演奏特点,对歌曲进行重新创作。有时候,会因为某一个音节,他会推翻几天以来的全部工作。查资料、打电话、跑现场、咨询交响乐专业演奏人士……李海鹰说,他很享受这种当音乐“新手”的感觉。


从创作流行音乐到跨界进入交响乐,在李海鹰看来是自己的一次突破,也是国内流行音乐改编成西方交响乐的一次大胆尝试。“所谓流行音乐,是在某一时期和阶段,能够被大众所熟知的音乐,其最大的特点是反映了某一个特定阶段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状态。不过,很多流行歌曲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沉,很难成为经典。在国内,用交响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打造经典,还很少有较为成功的案例,我想尝试一下。”在谈及为何跨界进军交响乐,李海鹰表示。


但这一尝试的难度很大,好比一位国画家突然去创作油画。为学习交响乐,李海鹰下了一番苦功:回到中央音乐学院,全然不顾身边年轻人惊讶的目光,重新学习作曲理论课程;向年轻的老师学习指挥;远赴维也纳,连看几十场音乐会等。“我要做的就是给观众展示一场精美的音乐会,与他们形成情感的共鸣,所以选择的歌曲既耳熟能详,又可以反映当下人们的生活状态。”他说,比如,《走四方》就可以反映出那些远赴他乡工作的人们情感;《我不想说》表现了一个女孩轻轻的诉说,这里面有委屈、有孤独、有幻想、有挣扎,也有希望等,表达了那些在都市追梦女孩们的生活与情感。无论哪个年代,这些女孩和情感都会存在。


李海鹰很重视这一场音乐会:“我的职业生涯已经进入了第4个‘十年期’。前3个‘十年期’分别是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000年,这期间我逐渐从给他人做流行音乐的编曲,到自己作词作曲,再到给影视剧配乐,每一阶段都是创作生涯的一次重要转型。从2012年同广州交响乐团合作尝试流行交响乐开始,第4个‘十年期’已经开始,我想推出更多的音乐会,打造更多的流行经典。”


其实,从《弯弯的月亮》到《走四方》,再到《爱如空气》等,李海鹰的作品风格多样,横跨流行、民族与古典等,并且每种曲风都融合得天衣无缝。那么,这些作品是如何创作出来的?对此,李海鹰笑言:“音乐创作并无捷径可走,既需要非常扎实的基本功,更需要贴近生活,贴近观众,真实反映当下人们的生活状态。好的音乐作品能抓住观众的思想,在听众中形成共鸣。”李海鹰说,不仅如此,还要有韧劲,学会“死磕”,要做到作品不满意不罢休。李海鹰创作《弯弯的月亮》和《过河》,以及《七子之歌》,每首歌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但他表示,这样的情况并不多,比如写孙俪演唱的《爱如空气》用了一个半月时间,前后改了几十遍,创作贵在坚持。


“每当实在写不下去,灵感匮乏的时候,就放空自己,进行清零,从头再来。音乐创作需要激情,需要灵感,有时也需要一定的理性和思考,学会把控情感,直到身边的人听了很满意,创作才算完成。”李海鹰说。


保护  音乐人要有版权意识


了解李海鹰的人都知道,他不仅在音乐创作上有着很高的造诣,还非常关注国内音乐版权保护。他告诉记者,音乐创作和版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一体,版权保护是催生优秀作品产生的强大保障。


“上世纪80年代,受中国港台地区的影响,中国大陆才开始出现流行音乐。但那时人们哪里懂得什么是版权,基本都是你‘扒’我,我‘扒’你,这‘扒’其实就是抄袭!”李海鹰说到,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公众更是不懂要先获得授权才能使用别人的作品,以至于当时出现的很多唱片公司都是建立在“扒”别人作品的基础上。但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健康的发展模式,最终导致了一大批唱片公司迅速消失。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音乐版权保护有了质的提升,国内有了第一部著作权法,成立了第一家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版权保护体系逐渐完善。在这期间,国内音乐人逐渐有了版权意识,开始知道要维权了。我也打赢过几次版权官司。”李海鹰告诉记者。


在李海鹰看来,同西方国家相比,国内版权保护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侵权成本低,很多音乐人无法依靠版权为生,不少人创作出一首优秀的歌曲,拿到了荣誉,得到了听众的喜爱,但就是不能靠这个吃饭。另外,国内公众的版权意识还是不够高,在免费下载和付费收听中,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前者。”


李海鹰曾花费很长时间去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出几个解决方案:第一,加大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多次侵权的,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第二,要普及版权知识,从孩子抓起,教育他们盗版与环境污染一样具有非常大的危害;第三,词曲作者要敢于站出来维权,绝不姑息侵权盗版行为等。“版权保护要一步步走,每一步都很重要。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版权保护环境进一步完善,音乐无盗版。”李海鹰期许。(记者 姜旭)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