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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不能做出物美价廉的“印度药”记者媒体

时间:2015-02-16   出处: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  点击:
新华社北京新媒体专电(记者马晓媛)近日,因“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被诉事件,天价抗癌药格列卫受到舆论持续关注。有人疑惑,这救命药怎么就这么贵?也有人呼吁,应当尽快将此类药物纳入医保范围。更有人追问,为何我们自己不能做出“物美价廉”的“印度药”?记者就此采访了患者、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


救命药格列卫 “一个月一盒,平均每天吃800块钱”

印度的仿制药 “一盒200多元,各项指标控制不错”


今年34岁的小李七年前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医生告诉他,治疗慢粒白血病最好的药是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长期服用可以有效控制病情。“一盒药2.4万,一个月吃一盒,平均每天就要吃800块钱,这是绝多大数人都无法承受的。”


小李告诉记者,服用格列卫的患者都知道,中华慈善总会有一个“3+9”的援助项目,患者自费购买3个月的药品后,经过相关资料审核就可以免费获赠9个月的药物。“但即便加入这个项目,一年的药费也高达7.2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仍然是沉重的负担。”


因此,不少人选择了价格相差近百倍的印度仿制药。同为慢粒白血病患者的陆勇就是因为帮助病友购买印度药而被起诉。“进口格列卫一盒两万,印度药只要200多元,而且我自己一直吃印度药,身体各项指标都控制得不错。”陆勇说。


救命的格列卫为什么这么贵?


业内人士表示,高昂的研发成本是专利药价格高的重要原因,据称一种新药物的研发往往花费超过10亿美元,因此为鼓励药企创新,各国对专利药都实施厂家独立定价权,以便让药厂在专利期前收回成本、获得利润,这需要高昂的价格支撑。


据了解,格列卫在世界各地的售价各不相同,比如在香港是18000元左右,在日本是16000元一盒,在美国大约是人民币13600元,在韩国只需9700元。为什么格列卫在中国内地的价格会高达24000元呢?


山西省医改办主任郭跃铭表示,这与中国特有的制度成本有关系,一是药品税率较高,二是在药品的流通环节层层加价。


能否将此类药纳入医保范围?


天价救命药给慢粒白血病等疾病患者带来沉重的负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患者因为长期服药花费巨大,不得不四处借债,甚至变卖房产;一些家庭也因此无法为继,以离婚收场;还有一些患者因无力负担干脆放弃吃药,使原本能控制的病情一发不可收拾。


为此,有不少人建议,是否能将此类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将格列卫纳入医保范围,但包括北京、上海等在内的众多省市仍未将其列入。郭跃铭指出,能不能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一是要考虑当地医保资金的能力,二还要考虑所有参保人利益的公平问题。


“具体到格列卫这样比较昂贵的进口药,我个人认为不应当进入基本医保。”郭跃铭表示,首先是这类药物的价格存在虚高的成分,更容易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其次是这类药物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的定位还是保基本,如果这个口子开了,最后是不是能承受,需要慎重考虑。”他说。


不少专家建议,解决天价救命药的负担问题,除了基本医保,还可以诉诸大病保障机制。此外,还应当充分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治。


中国能否启动“专利强制许可”


曾有慢粒白血病患者将进口格列卫与某印度仿制药一起化验,发现主要成分有99%相同。不少患者也表示,服用印度仿制药后病情得到了稳定控制。然而,鉴于印度仿制药未经我国审批,患者购买需要承担一定风险。


因此有人追问,我国为什么不能像印度一样生产出低价的仿制药品投入市场呢?


业内人士解释说,印度之所以能够仿制格列卫,是由于其实施了专利强制许可,即企业可以不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强行仿制专利药品,以便让更多患者能购买到便宜的药品。而在我国,对专利药品有比较严格的保护,因此国内药企在药品专利期内无法进行仿制。


而随着诺华格列卫用于白血病症的专利在2013年到期,国内药企目前已有替代药品上市,价格在3000元左右,这一价格仍比印度仿制药价格高出十几倍。


相关人士指出,与印度相比,我国对上市药物的要求更加严格,国内药企要承担更多的时间、人力、研发成本投入;另外印度在仿制药方面已经有多年的实践经验,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能力还有一定差距。


一些患者认为,我国也应当适时启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既能解决患者负担问题,也能为与国际药企谈判增加筹码。但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涉及“威胁到公共健康、公共利益和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等核心因素时才能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如果轻易实施这一制度,虽短期有利于降低药价,但长期来看打击了创新,我国不宜滥用。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