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记者媒体

必须同时关注反垄断与自主创新记者媒体

时间:2015-02-15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点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其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88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向高通亮剑,不仅显示了中国持续反垄断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国反垄断走向成熟。

此次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开出的巨额罚单,超过了2014年全年我国反垄断罚款的总和,数目虽大,但对高通而言却是于法有据。长期以来,高通公司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市场和手机芯片市场上占有绝对支配地位,只要使用高通芯片,高通就要收取每部手机5%的专利许可费。据统计,近两年高通净利润的70%都来自于专利许可费,这是全球绝无仅有的商业模式。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对我国通信企业、产业、市场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和影响。事实上,不仅在我国,近年来,高通专利许可模式与芯片销售模式在欧美、韩国、印度等地均饱受质疑,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在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健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从2013年起,由于企业的举报,高通的违法行径被纳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执法的视野。近年来,中国反垄断执法开始发力,反垄断调查和处罚不断深入,不分国内国外,不计行业大小,严格执法成为唯一的标尺。对于国内国外企业一视同仁,被处罚者不少,液晶面板、白酒、奶粉、汽车等先后“中枪”,而且,包括微软、奔驰在内的许多知名企业都成为反垄断调查的对象。

应该说,垄断是创新的最大杀手之一,也是市场公平竞争的最大障碍。纵观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反垄断法,反垄断可以说是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实施反垄断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伴随着反垄断管理部门执法能力的增强,以高通案为标志,中国反垄断执法渐趋成熟。这为依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产业创新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反垄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面对日益激烈的知识产权竞争,必须一手反垄断,一手抓自主创新。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是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形成的。通过高通案,需要反思的是怎样通过鼓励和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赢得更高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才是积极应对竞争、实现产业突围和发展的根本。

目前,我国无线通信产业发展的软肋在于研发能力不强、知识产权储备不足。如果认为这次对高通的反垄断处罚将大大利好于中国智能手机和芯片制造业,那实在是过于乐观。专利许可成本的降低,应该成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的机遇。反垄断只是依法作为,事后治标。我国无线通信产业发展的关键还是应加强研发创新,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摆脱对高通的芯片依赖和专利控制。

当下,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依靠知识产权提升竞争能力。因此,反垄断对中国意义重大。高通的天价罚单,可以说是中国进入反垄断新常态和法治新常态的具体表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企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中国企业来说,要抓住发展机遇,在反垄断营造出的公平市场环境中,让创新成为企业腾飞的翅膀。 (作者: 许春明)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