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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版权时代,作品该怎样卖?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14   出处:新华时报  作者:  点击:
导读: 新媒体时代的“版权”,已不仅仅是与出版社的一纸图书出版合同,而是朝着“IP”方向(知识产权)多维发展。版权怎么卖?卖给谁?伴随着“IP”浪潮的剧烈冲击,传统作家也面临新全新挑战。
 
“最近常有公司来谈图书的数字版权购买,一般三五年不等,预付版权费,你们一般怎么处理?”日前,一位专业作家在网上向同行发出咨询。记者发现,新媒体时代的“版权”,已不仅仅是与出版社的一纸图书出版合同,而是朝着“IP”方向(知识产权)多维发展。版权怎么卖?卖给谁?伴随着“IP”浪潮的剧烈冲击,传统作家也面临新全新挑战。
 
热门网络作品改编费动辄数百万
 
“IP”版权究竟是什么概念?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新媒体文学委员会秘书长吴长青告诉记者,“IP”的原意是知识产权,这个说法去年从网络小说开始蔓延开来,延伸为具有商业价值作品的版权。以前大家都说是卖版权,现在说是卖IP,差别在哪里?“^IP‘更侧重作品的商业属性,包括数字出版、网络游戏、影视改编、衍生动漫等各项商业权益。一部作品的商业价值越高,其^IP’值也就越高。”吴长青说。
 
“线上版权、游戏版权、影视改编权、实体书版权……对于网络作家来说,如果你搞不清这些林林总总的概念,根本就看不懂版权合同。”南京网络文学作家“天使奥斯卡”曾经登上过全国“网络作家富豪榜”。他向记者介绍,网络作家对版权嗅觉灵敏,一般在还没写作之前,就会预先与文学网站签订协议,双方协商各类版权的授权方式、价格。一些没有名气的网络文学写手,会跟网站签约,靠流量收版税;而成名的网络写手,则成为各大网站争抢的香饽饽,开出的稿酬按千字计费,收入非常可观。
 
“全渠道娱乐”时代,文学作品被认为是可供二次改编的母本,影视、游戏改编产生的效益往往会超过原有文学作品。一旦某部文学作品成为著名“IP”后,其商业价值将会呈指数增长,被各大互联网、影视公司疯抢。跟莫言小说《红高粱》当年800元电影版权费相比,《何以笙萧默》、《盗墓笔记》、《鬼吹灯》等著名“IP”,这两年被影视公司开出的改编费用,动辄数百万元。“天使奥斯卡”认为,“网络文学生态正在飞速进化,大众曾经认为的那种仅仅按读者流量收费的模式,早就成为低级模式。”
 
传统作家普遍缺乏互联网基因
 
记者发现,与网络作家的敏锐嗅觉相比,传统作家普遍缺乏互联网基因,与数字出版具有天然隔阂,要跟上这个快节奏的商业时代,观念尚需大幅刷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新媒体文学委员会秘书长吴长青,正在从事文学图书的数字版权代理。他介绍说,在5-10年前,大部分作者在签署出版合同时,还不知道数字版权为何物,当时的合同也大多只针对单一的实体书版权。时至今日,这些作品的“IP”版权,是一座待深挖的沉睡宝藏。遗憾的是,直到现在仍有许多传统作家跟不上形势,甚至有一位作家直斥“网络文学都是垃圾,我的作品为什么要放到网上去?”
 
不过,随着新媒体的普及,传统作家对于作品的“IP”价值也越来越重视。江苏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黄孝阳告诉记者,现在越来越多的作者在和出版社签订合同时,会提出单独另签一份数字版权合同,或者直接自己找另外的合作方签售数字版权、影视版权。而吴长青也承认情况正在好转,“在这个文学消沉的年代,不少作品已经沉寂在书店的犄角旮旯里。现在通过数字形式,放到网上、手机客户端上,或者改编成影视节目,既能增加曝光机会,还能增加经济收入,作家何乐不为?”
 
那么,传统作家的“IP”值如何?吴长青分析,“当下市场最热门的是那些娱乐性强的IP,像近年来流行的宫斗、玄幻、言情小说,就很受游戏厂家与电视剧制作方欢迎。传统作家的作品以人文思想见长,娱乐性稍弱,在整个商业市场中要抢占风头比较难。”但黄孝阳认为,不管作品是哪种形式呈现,其实换汤不换药,归根到底仍是“内容为王”,名家名作、优质原创永远是稀缺资源。他举例说,优质内容早就被资本跑马圈地收割过一轮,比如曾经的贾平凹、莫言、阎连科等优秀作家,其作品的各类版权几年前就被大牌机构早早抢走。此外,微博、微信公众号涌现出的一批优秀原创自媒体账号,如韩寒的“one·一个”、罗振宇的“罗辑思维”、“大象公会”等品牌,已经能吸住大量粉丝,通过“打赏”、广告植入等功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
 
市场呼唤专业的版权交易委托平台
 
记者注意到,当下版权市场的乱象丛生,缺乏有效的信任机制,也造成传统作家在版权授予时犹豫不决。江苏省作协副主席、作家鲁敏告诉记者,不少作家隔三差五碰到上门来商谈版权的公司,传统作家面对混乱的版权市场,大多有点茫然,线上版权、影视改编权到底价值几何?独家、非独家有什么差别?版税到底怎样计算才不吃亏?……这些问题,不少作家实在搞不清,因此在授权时不免心有余悸。“社会正倡导全民阅读,其中数字阅读占重要位置,所以我们也感受到电子版权的交易比以往活跃。但是现在面对找上门来的各家公司,作家们只能凭着一点感觉和经验跟他们打交道。打个比方,比如数字版权授权给了他们后,我们如何去监督网上的浏览数据,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专业版权代理机构、版权经纪人空缺的问题,迫切需要相关制度尽快完善。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孙华山告诉记者,传统作家大多对于法务、经济专业知识不太精通,这很正常,国外就有不少专门的版权经纪人或者专业机构。江苏省正在筹划成立专门的版权交易委托平台,今后,该省作家如要签订与图书相关的影视、游戏、电子书等版权,将可获得专业人士一对一“打理”。毕竟对于作家而言,保持一份宁静朴素的心态、创作出更多优质作品,这才是最核心的任务。
 
汇桔观点:
 
相信许多人而都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慨,潜心著文的传统作家们收入微薄,但一大批依靠玄幻、穿越等娱乐作品蹿红的网络写手却迅速地赚取了大笔财富。为此,有人感到愤愤不平,甚至认为这是中国文学鉴赏能力较差的表现。但小编相信,只要是好的作品,再加上一个能够跟得上时代潮流的传播平台,依然可以获得大众的喜爱。前段时间,根据路遥经典名著《平凡的世界》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不仅取得了不俗的收视率,同时还在互联网平台获得了近10亿的点击量,这充分说明,严肃的文学作品依然有市场,只不过在传播方式上必须与时俱进。
 
在阅读习惯进入数字时代后,传统作家倘若只关注实体书籍的版权,拒绝新型的版权运营模式(包括电子书、电影、电视剧、游戏等等),那么就天然的将作品与一部分习惯于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渠道接受文化熏陶的受众隔离开来,不仅限制了文学作品的传播力、影响力,同时也将使作品的市场价值大打折扣。
 
当然,随着文学作品进入全版权时代,其商业运营方式已大大复杂化,为避免同一作品在不同领域的授权在今后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生冲突,作家学者们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作品授权给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进行运营,以确保版权运营的专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