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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成风怎么破?记者媒体

时间:2015-04-09   出处:北京晚报  作者:  点击:
影视剧“抄袭”现象在业界早已不是新鲜事。就在上周五,朝阳法院对另一起抄袭案作出一审判决。电视剧《我在北京,挺好的》被法院认定构成对电视剧《小麦进城》的剽窃,《我》剧著作权人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编剧刘嘉军被判登报致歉,并连带赔偿《小麦进城》编剧倪学礼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律师费共计2万元。

  作为抄袭风气的受害者,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倪学礼对这种现状也是颇感无奈。倪学礼告诉记者,“抄袭”现象在影视界非常严重,很多大的影视制作公司这些年基本上就靠抄袭或者“炒冷饭”存活着。他们喜欢“扒剧”,尤其是“扒港台剧”、“扒韩剧”、“扒美剧”,因为这是最快捷的成功之道。

  究其原因,倪学礼认为,首先这与大环境有关。“我们这个民族本身就缺乏原创的能力,这种不足存在于各行各业,我们必须要正视起来。现在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鼓励个性化,而是鼓励人云亦云,这就是社会环境。”

  具体到创作上,成功的作品已经经过了市场的检验,而“抄袭”来得快,又没风险。如今,倪学礼正在为另一部电视剧也抄袭了《小麦进城》而做着起诉的准备。他说,在商业化的运作中,很多影视剧已成为导演、制片人敛财的工具,作品本身的内涵和所要传达的东西已经不再重要,再加上现在能踏踏实实读书的人越来越少,观众的审美水平也出了问题,导致很多抄袭的作品、甚至胡编乱造的“雷剧”却受到观众的追捧,创下不俗的收视率。而抄袭者也因此“恃宠而骄”。

  借着这两起抄袭案,倪学礼希望能够通过法院的判决让社会重视起对原创作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据记者了解,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汪海林、赵冬苓、六六等多位编剧及业内人士均出声力挺琼瑶和法院判决。

  编剧汪海林发文称:“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治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作家、编剧六六更感慨称:“终于!中国版权保护拉开帷幕。”(记者 张蕾)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