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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系列谈(15):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面貌媒体与法律

时间:2017-12-03   出处:最高法院  作者:  点击:

十九大精神系列谈(15):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面貌 

2017-12-02 袁春湘 最高人民法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法治建设有了新思想,新部署,新成就,新面貌。


一是党中央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认识的深化,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升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把“三统一”凝练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探索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结论。我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只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三是越来越重视宪法权威。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后,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首次提出“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首次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四是法治建设新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建设方针的升级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十六字方针无论是内容、范围还是要求上都有新发展新变化。例如新时代法治建设越来越重视立法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五是正确处理党与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说,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作为政绩考核指标之一。这个文件还规定,党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6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


六是新时代,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七是从党委审批案件到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制度。2015年3月,中办、国办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说,如果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人治思维、迷恋于以权代法,那十个有十个要栽跟头。


八是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实践证明比较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应当尽快上升为法律,为改革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既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形成“破窗效应”,损害法治权威,也不允许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应当及时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九是在法治建设策略上有新特点,既强调顶层设计,重点突破,先易后难,也注重一体建设,共同推进。例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也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特点。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气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力度史无前例、成效世界瞩目,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加强依规治党,制定修订90多部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法纪贯通,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聚焦“关键少数”,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破解历史周期律。


十一是司法改革取得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129项司改任务中,118项已出台改革意见,11项正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目前,全国法院办案力量增加,人均办案数量和结案率持续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越来越强。


十二是新科技助力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如设立互联网法院,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便民诉讼,节约司法资源。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庭审直播公开网、司法案例网等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阳光司法提升新水平。集中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量刑偏离度分析系统、智能模拟判决系统、智能分案系统、法官绩效考核系统、执行查控系统、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等司法辅助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利用,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进一步提升。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