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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法官为主体的权力运行生态法院

时间:2016-07-20   出处:法制日报  作者:  点击:

法官为主体的权力运行生态


一起劳资纠纷庭审,仅花了审判长卢薇薇不到半个小时时间。规范、简洁、高效,这是双方当事人给出的评价。与以往不同的是,参与庭审的除了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之外,还多了一名法官助理。


卢薇薇是民二庭法官,孙幸冬是她的助理,案件分到卢薇薇手中后,由孙幸冬负责庭审之外的辅助工作,诸如庭前调查、与当事人交流、向合议庭汇报基本案情等。“他分担了我一半的工作量,提高了办案效率。”卢薇薇说,在实践中,法官助理还充当了当事人之间的润滑剂与合议庭法官之间的黏合剂。


这种“1+1”办案模式是上海二中院推进以法官为主体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为了强化法官主体地位,该院专门下发10条意见。记者注意到,其中第一条就是促进和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意见规定,除极少数因案情和法律适用特别复杂需要提请审委会决定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自主办理。即便一些疑难案件需要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的,其意见建议也仅作为参考。数据显示,2015年,由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占比达98.5%。


“审判权的运行是以合议庭为单位的。”卢薇薇告诉记者,以前办案,虽然也有合议庭,但在行使权力上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司改后,通过强化司法责任制,把合议庭三名法官紧紧地捆在一起,共同裁决、共同担责,既确保了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又保障了办案公平正义和高质高效。


在采访中,卢薇薇还打开手机,给记者演示了该院研发的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这个系统里诸如查询案例法规、建立电子卷宗、电子输入等功能应有尽有,而且通过大数据比对,还可以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出现,既便捷又安全。”


据了解,去年一年,上海二中院由院长带头,院、庭两级领导均回归办案一线。据统计,2015年院、庭两级领导共办案3116件,同比上升39%。从“签案”到“办案”,这也是构建以法官为主体的权力运行生态的一个缩影。


“这样就厘清了领导责任与法官责任的区别。坚守了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法官是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具体行使者的工作理念,力求做到每个案件都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海市二中院院长顾伟强说。


据了解,围绕法官为主体的权力运行生态,上海二中院还在法官自主管理、权益保障、激励机制、办案机制、职业素养、风险防范、综合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多元化解决的案件代谢生态


来自崇明的黄女士见到记者时,刚刚从诉调中心出来,眼里带着泪痕。黄女士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半年前查出癌症晚期,因用人单位拒付病假工资,黄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后用人单位上诉至上海二中院。原本以为不会那么容易拿到这笔钱,但在诉调中心的调解下,用人单位当天就把钱交给了黄女士。


给黄女士调解的是来自上海企业联合会调解委员会的“老娘舅”熊民安,3年前从国有企业人事经理岗位上退休后,在上海市仲裁委担任兼职仲裁员,这次应聘成了派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企业联合会调委会派我们6个人到法院诉调中心担任调解员,平均每个月调解成功25件,成功率在60%以上。”熊民安对自己能发挥余热表示满意。


上海二中院与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方式。此外,该院还与律协达成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与“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签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引入退休法官开展诉前专职调解,建立二审案件律师和解与专业调解等诉调对接制度。


数据显示,2015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上升5%,结案数同比上升7%,法官人均结案数为80件,比司改前增加了近30%。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加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审判任务不断加重已成为常态,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解决‘案件爆炸’的有效途径。”顾伟强打了个比方,这好比在原来司法审判一条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了多条生产线。


与此同时,在办案机制上,上海二中院建立了“简案快审”和“繁案精审”工作模式。据统计,2015年,民商事案件速裁分流占比为21.12%,通过调解、和解撤诉占比为21.6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撤诉占比为57.5%。


“形势倒逼我们谋求更加高效的案件代谢生态,以此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能让法官有更多精力去办理疑难复杂的精品案,提高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顾伟强说。


多梯队递进的队伍建设生态


张顺良退休前是上海二中院民三庭副庭长,这位退休了7年的老法官在今年3月被返聘到了诉前专职调解岗位上。他说:“干了一辈子的法官,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定分止争了然于胸,现在法官任务这么重,我们发挥余热能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有时候还可以给他们出出点子。”


在诉调中心,像张顺良这样被返聘的老法官有6位,每个月他们都能成功调解结、撤案20件左右。

与这些老法官相对应的是那些年轻的法官助理。司法改革后,这些毕业生进了法院就被直接分配到业务庭担任法官助理。孙幸冬告诉记者,他毕业于司法改革前,当时被安排到了调研助理兼书记员的岗位上,几乎接触不到案件。司法改革后,毕业生走出校门就能成为法官助理。“我既是卢法官的助理,也是她的学生,在她的指导下,我初步学会了办案程序,学会了用群众语言与当事人沟通,也学会了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孙幸冬说。


改革后,上海二中院重塑了老、中、青三个梯队的队伍建设生态,让老法官继续发挥余热;让年轻法官助理快速成长。而对于在职的法官,一方面通过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放权给他们;另一方面则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法官、法官助理岗位说明书,明确各自职责、履职方式和责任风险。另外通过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与考核,落实案件差错和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机制。


为了验证“队伍建设生态”重塑后的履职效能,去年,上海二中院委托华东理工大学作为独立第三方,从“公正、廉洁、为民、形象”四部分对法官队伍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得出85.07的综合评分。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司法生态重塑过程中出现的短板和问题,上海二中院经过梳理,于今年年初提出了十项“强抓手、补短板”的重点工作,如审判权力运行不够流畅、审判效率指标有待改善、案多人少的矛盾尚需缓解、审判管理不够精细、司法服务有待提升、法官职业素养有待提高、破解执行难要加强力度等均在此列。


从上海二中院的样本调查中,记者认识到,司法改革推动下的司法生态重塑,是一个不断修正和优化的动态过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朝着“公平、正义、高质、高效”的根本目标继续前进。(余东明)


来源:法制日报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