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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判决谷歌公司获得AndroidPay.com域名法院

时间:2016-05-06   出处:海宣  作者:  点击:
近日,海淀法院对杜女士诉谷歌公司关于AndroidPay.com域名权属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杜女士对AndroidPay.com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驳回杜女士要求该域名归其所有的主张。谷歌公司依据该判决获得AndroidPay.com域名。

1997年,谷歌公司注册了Android.com域名,并经营该网站至今。2007年开始,谷歌公司开始推出其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至今全球已有10多亿人使用该系统。同时,2007年起,谷歌公司还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ANDROID各类商标,在国内商标权属争议中,ANDROID商标多次被认定构成驰名商标。

2014年8月25日,胡先生注册了AndroidPay.com域名,该人同时还注册有与Android有关的30多个域名。2015年3月6日至3月24日期间,谷歌公司与胡先生联系购买涉案域名,胡先生的报价为不低于一千万人民币。2015年4月3日,涉案域名以一万元价格转让至杜女士名下。2015年4月13日,谷歌公司向美国国家仲裁院提交投诉书,请求裁决涉案域名争议。仲裁期间,杜女士将涉案域名解析至开源技术屋网站,并在第42类上申请Androidpay商标。杜女士表示其上述使用行为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2015年5月31日,美国国家仲裁院作出Google Inc.v Du Jin Feng/hu xiaolong域名争议裁决,将争议域名AndroidPay.com裁决转移给谷歌公司。杜女士不服该裁决,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域名由“android”与“pay”组合而成,因“android”为涉案域名中体现显著性的部分,与谷歌公司的注册商标、域名等商标标识相同,而“pay”为通用词,因此,涉案域名与谷歌公司的商业标识构成近似,易造成公众混淆。截至谷歌公司投诉之时,杜女士并未就涉案域名标识存在任何在先权益,亦未证明杜女士为正当使用涉案域名进行了充分准备。考虑杜女士的个人经历、职业背景等因素,其在本案争议发生后对涉案域名的使用行为,不合常理,也非正当使用。因此,杜女士对涉案域名不存在任何合法权益。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