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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创新查控手段 讲解主动靠前 ——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顺利执结首批知产执行案件审判信息

时间:2016-03-03   出处:腾讯科技  作者:  点击:
2015年11月底,部分知产案件当事人向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申请执行,至今共受理知产执行案件8件,办结4件(未办结4件案件中,均已全额控制了被执行人财产),这是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受理的首批知产执行案件。

首批知产执行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案件执行标较小,通常在10万元以内,部分案件标的仅万余元;二是被执行企业一般经营状况尚可,大多能找到企业及其负责人;三是被执行企业的收付款方式多样,既包括传统的银行金融渠道,又包括互联网金融如支付宝。

针对上述特点,执行局在传统执行方式的基础上创新举措,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方法:一是增加查控手段。在传统的“四查”(即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工商信息、车辆信息)之外增加第五查,查询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等互联网金融信息。经查询发现,部分案件被执行人传统银行账户上无存款或只有少量存款,但支付宝账户内资金充裕、收支频繁。

二是主动接触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尚可的情况下,改变先查控财产再接触被执行人的通常做法,在查控财产的同时主动接触被执行人,讲解“限高令”、执行黑名单制度等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上述4件知产案件全额执行到位,执行周期基本控制在两个月之内,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打响了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知产执行案件的头炮。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