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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奔跑吧兄弟”官微发图引发著作权纠纷审判信息

时间:2016-01-07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作者:  点击:
 近日,记者获悉,漫画师万某以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浙江广电)未经许可,擅自在官方微博中使用自己所创作的漫画作品,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浙江广电、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5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万某诉称,其系漫画师、插画师,是新浪微博“养猫画画的随随”的实名认证用户。2014年10月24日,万某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涉案漫画图片,后发现浙江广电经营的浙江卫视频道所属的“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中使用涉案漫画作品用于广告宣传。该微博发布后引起大量的转发和传播,浙江广电以此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宣传效益,且该广告在使用涉案作品过程中未署名、未支付报酬并对原作品进行了修改。

万某认为,浙江广电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二者构成共同侵权。故将浙江广电、微梦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55万元。 (胡姝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